11月2日,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
《意见》)。《意见》与《安庆市林长制实施规划(2021-2025年)》紧密衔接,
聚焦“四区”建设,统筹推进平安、健康、碳汇、活力、金银、智慧等“六大森林行动”,
探索森林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全力助推乡村振兴。
《意见》围绕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决策部署,进一步压实各级
林长及有关部门主体责任,科学谋划生态资源保护修复、森林质量精准提升、产业集群
培育等21项目标任务,强化要素保障,提升综合协调服务能力,全面提升林业资源生态、
经济和社会功能,着力创建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安庆样板”。
安庆市将以提升森林质量和效益为核心,在全省率先建立森林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探索“两山”转化路径,释放改革红利,助力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