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商联:
根据省联下发的《关于开展2023年度安徽省上规模民营企业调研及百强排序活动的通知》(皖联秘〔2024〕5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市开展上规模民营企业调研及百强排序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
请各县(市、区)工商联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主动加强与经信局(科经局)、统计局、税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有关部门的联系,按照省工商联要求,积极联系和争取在我市注册企业参与调研及排序活动,加强对重点企业的关注和指导,尤其要在制造业综合百强及服务业百强方面挖潜增效,发掘培育民营龙头企业,打造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标杆示范。
二、把握重点
(一)调研对象和内容
1.调研数据的时间范围: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调研对象:
(1)安庆市内注册且2023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3亿元人民币(含)以上的私营企业、非公有制经济成份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控股企业、外资控股企业和港澳台资控股企业不在调研范围内)。营业收入总额指企业的所有收入,即主营业务和其他业务收入、境内和境外的收入。
(2)集团企业下设多个子公司的,其各项经济指标应按照国家企业会计制度中有关合并报表的规定上报。已合并报表进入集团公司的子公司,若集团公司已报,子公司不参加全国排序。集团总部不在安徽的子公司可参加安徽调研排序。
(3)2023年度存在重大失信行为或发生重大环境污染、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等情况的企业不参与调研排序。
3.调研内容:《2023年度全国工商联上规模民营企业调研表》,包括《2023年度企业基本情况调研表》(表一)、《2023年度企业发展与管理情况调研表》(表二)和《2023年度企业国际化发展水平调研表》(表三),以上调研表通过网络系统填报;另外,2023年度制造业企业证明材料由相关企业填写并提供,随调研表一并上报。
(二)百强排序指标体系
安徽省上规模民营企业调研及百强排序活动联席会议办公室对调研结果审议后,发布2024安徽省民营企业营收百强、制造业综合百强、服务业百强榜单。
1.营收百强评价依据
企业年营收总额:包括企业的所有收入,即主营业务和其他业务收入、境内和境外的收入。
2.制造业综合百强评价依据
制造业企业界定:参照全国工商联下发的企业所属行业分类表中对制造业企业的界定。
制造业企业评价体系:采用多指标综合评价方法,综合企业2023年度营收总额、利润总额、纳税总额、研发投入强度、净资产收益率、企业创新能力等指标,设定各指标权重,利用功效系数法计算分值,获得综合排名。
3.服务业百强评价依据
服务业企业界定:参照全国工商联下发的企业所属行业分类表中对服务业企业的界定。
服务业企业年营收总额:包括企业的所有收入,即主营业务和其他业务收入、境内和境外的收入。
三、调研成果运用
全省民营经济年度考核中,对新进入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企业所在市、县(市、区),每增加1户企业相应加1分。省财政对新进入中国民营企业500强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四、组织实施
(一)组织企业填写相关表格
1.请参与调研的企业自行登录网络申报系统(网址:http://sgm.acfic.org.cn),如实填报相关数据,确认无误后将调研表打印,经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签章,一式三份报送至属地工商联。不得使用传真件、复印件和手写件。
2.2023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45亿元以上的企业以及研发费用超过1亿元的企业,在报送企业原始报表时必须提供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证明材料。
3.年营收10亿元以上的制造业企业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2023年度的专利、国内外商标,主编/参编的国际、国家或行业标准,以及处于有效期内的企业技术中心、实验室获得有关部门认定情况。
(二)做好审核上报工作
请各县(市、区)工商联认真组织和指导区域内的上规模民营企业、执委企业和所属商会会员企业参与调研,做好相关材料审核工作,并于2024年5月15日前,将参加调研企业的名单、企业原始调研表及相关证明材料(需企业法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一式三份,报送至市工商联经济科,同时在申报系统中提交相关材料。对上报企业中有被列入诚信、环保黑名单的情况,请予以说明。
联系人:金伟超 0556-5571101
邮箱:AHAQGSL@163.com
地址:安庆市大观区近圣街34号安庆市工商业联合会
安庆市工商联
202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