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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1-04-15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大号 中号 小号 ]

近年来,省司法厅联合省工商联等部门,结合商会的组织优势以及人民调解成本低、速度快、程序活的优势,充分发挥商会人民调解作用,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健全工作制度,为商会人民调解工作的有效开展创造条件,努力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调解力量,营造更好营商环境。

示范引领“开花结果”

“情系百姓暖人心、不忘初心显真情”,这是当事人唐某送给商会调解组织的一面锦旗上的字句,一字一句传达的正是群众对商会人民调解组织的认可。

唐某与安徽宝利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正是在商会调解组织——省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驻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调解工作站成功化解的。事后,双方对调解结果都很满意,唐某特意送来一面锦旗。

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安徽省民营企业数已经突破百万户,随之而来的涉及民营企业的生产经营、劳动争议、合同纠纷、知识产权等矛盾纠纷也日益增多。为更好地助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自2019年起,省司法厅与省工商联积极合作,推进商会人民调解工作,不断建立健全民营企业矛盾纠纷人民调解机制,为全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按照省级先行探索、市级试点推进、市县全面铺开的“三步走”发展方针,2019年2月,省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挂牌成立,成为全国首家省级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省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成立,为全省商会人民调解组织起到示范引领作用。随后,滁州市积极作为主动发力,成立了我省首家市级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

为了规范商会调解组织的运作,省司法厅会同省高级法院、省工商联制定出台《关于推进商会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要建成覆盖全省的商会人民调解组织体系,市、县建立商会人民调解组织,有条件的乡镇依托乡镇(街道)司法所开展商会人民调解工作;建立商会人民调解组织与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等联系对接机制;发展商会人民调解员队伍,推动形成“商人纠纷商人解”的工作机制,使商会人民调解成为化解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矛盾纠纷的重要途径。

从2019年7月开始,省司法厅、省工商联对全省商会人民调解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一月一调度、一月一通报。记者从省司法厅了解到,全省市、县(市)均建立商会人民调解组织(区一级依托市组建),实现了商会人民调解组织遍地开花、全面覆盖。

量身问诊“疑难杂症”

去年10月28日,一起涉及8万多元工程款和材料款的纠纷,让滁州市南谯区的两家企业走进了区法院。在市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派驻南谯区法院工作站,调解员蒋晓云耐心专业的释法说理后,仅用时1个多小时,困扰两家企业许久的难题就迎刃而解。

“现在涉企的矛盾纠纷,很多都是买卖合同纠纷,履约难、合同不规范不严谨,以及部分企业主法律意识淡薄造成的,通过耐心解释、调解,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很多纠纷都可以在诉前经过调解来化解,为企业减轻了负担。 ”年过60岁的蒋晓云,熟悉法律知识,善于调解矛盾纠纷。退休后,热心调解事业的她走上了专职调解员的岗位。

在滁州从事装饰行业的企业负责人徐义彪,提起“商会调解”不由竖起了大拇指。去年3月,因为外省一家企业拖欠其21万多元的项目人工工资,让老徐发了愁。无奈之下,他来到商会调解工作站求助。当时因疫情防控,把当事双方拉到一起坐下来调解,根本无法实现。面对这一难题,蒋晓云果断展开了一场“空中调解”,通过网络视频方式,成功将这起纠纷化解。最终,徐义彪分四期陆续拿到了这笔款项,解了燃眉之急。

据了解,商会人民调解组织的受理案件范围涉及商会会员的各类民间纠纷,包括商会会员之间的纠纷,会员企业与职工之间的纠纷,会员与生产经营关联方之间的纠纷,会员与其他单位或人员之间的纠纷等。

“调解中,我们会因案制宜、不拘形式,注重实际效果,不断创新调解方式。 ”蒋晓云介绍,对事实清楚、简单明了的案件,由专职和兼职调解员直接调解;疑难复杂案件由专职调解员和法官“1+1”调解;涉及商会协会会员企业的案件,由专职调解员和商会协会派员共同调解。据目前统计数据显示,在南谯区“商会调解”工作室,涉企调解案件平均调解周期在10天以内,确保了矛盾纠纷化解的效率。

凝聚合力“解纷止争”

“去年,我们公司涉诉纠纷有6类共30件,有16件是由商会调解员和法官调解结案。 ”谈到“商会调解”,滁州市某地产公司相关负责人吴先生深有感触,“商会调解能快速、有效弥合双方分歧,避免小纠纷闹成大矛盾,维护和谐的合作关系,节约了时间和经济成本。 ”

为凝聚各方合力,更好地发挥“商会调解”的作用,在主管部门努力下,我省打通了法院与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对接通道,实现案件有效分流,经商会调解工作站调解达成的协议,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的,法院及时审查依法确认,避免案件反复,为当事人提供便利,为民营企业“减负”。

据了解,目前,在各地商会人民调解组织中,一批熟悉企业经营管理、有行业影响和威望、热心人民调解工作的企业家,以及商会法律顾问、律师、退休检察官、法官、法律学者等被吸纳进来,担任调解员。为了提高调解工作质量,滁州市工商联专门聘请66名专兼职调解员,并印制调解员名册向社会公开,切实增强了法律服务实效。滁州市工商联还实行机关干部坐班制度,机关干部轮流赴基层法院驻点坐班,零距离参与案件调解,面对面调解矛盾纠纷、实打实为企业服务,使工商联干部提升了法律素养,锻炼了服务能力,拉近了与企业的距离。

在调解员队伍不断壮大优化的同时,调解手段也日趋多元化。目前,调解中心和法院、仲裁机构、劳动仲裁院对接机制均已持续运行。如,去年,省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合肥包河、庐阳、蜀山劳动仲裁院设立驻点试点,现场调解涉诉涉裁纠纷;与市县工商联等建立调服联动机制,及时摸排纠纷隐患,将纠纷化解在基层一线;在全国率先开通“在线调解服务中心”,可以覆盖全省26个异地站点,实时开展纠纷调处。

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联合省工商联等部门,及时总结和推广商会人民调解工作中的好经验,提高商会人民调解工作的社会知晓度、群众认可度和行业美誉度,切实发挥“减压阀”“灭火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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